十二屆東城區委第九輪巡察向被巡察單位反饋巡察情況
根據區委統一部署,2020年10月至12月區委第九輪巡察派出8個巡察組對崇外街道、朝陽門街道、龍潭街道、天壇街道、和平里街道、區委政法委、區委研究室、區政府研究室8家單位黨組織開展常規巡察。
根據巡察工作有關規定,近期,各巡察組分別向上述單位黨組織反饋了巡察情況并提出整改意見。區委常委、黨員副區長等區領導分別參加分管或聯系單位的巡察反饋,要求被巡察單位黨組織高度重視巡察反饋意見,全面落實從嚴治黨主體責任,對照問題清單逐條制定整改措施,嚴格落實整改任務,確保整改實效。
現將反饋的主要問題予以公布,接受廣大干部群眾監督。同時,巡察組收到和發現的問題線索,已按規定轉有關方面處理。
崇外街道
統籌推進街道全面發展有差距
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區委重大決策部署不夠到位,加強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上仍有差距,統籌推進街道全面發展的能力不足。人民至上的理念樹得不夠牢固,民生保障有短板,解決群眾“急難愁盼”問題還不徹底。管黨治黨“兩個責任”落地不實,基層黨組織建設存在薄弱環節,干部管理“寬松軟”,全面從嚴治黨缺乏震懾力。對存在問題整改不到位。
朝陽門街道
加強規范化、精細化管理有欠缺
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中央、市委區委決策部署有差距,意識形態工作落實不到位;缺少風險防范意識,執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嚴格;“接訴即辦”反復性較大,落實《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》還有較大差距,街巷治理還存在盲區死角,推進社區規范化建設步伐較慢。廉政“防火墻”防范能力不強,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意識還有待加強。
龍潭街道
推進轄區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有差距
貫徹落實中央、市委、區委決策部署不到位,統籌轄區資源服務基層社會治理能力不強,黨建引領作用發揮不充分,黨建品牌有弱化趨勢;加強城市管理和社會治理能力不足,在垃圾分類、環境整治、物業管理、停車管理等重點工作中主動作為不夠,離群眾期盼還有差距;引導居民主動參與社區治理方面缺少創新舉措。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力度不夠,基層黨組織建設存在薄弱環節。
天壇街道
城市精細化管理和制度建設有短板
貫徹落實中央和市區委決策部署不完全到位。理論中心組學習制度執行不夠嚴格,督導基層學習成效不明顯;領導干部作用發揮不夠充分,解決復雜問題能力不夠強;調研工作不夠深入,城市精細化管理和制度建設有短板,管理不夠規范;黨建引領基層治理有差距,“兩個責任”落實不到位,干部管理、隊伍建設工作存在不足。
和平里街道
基層黨組織建設規范化水平不高
貫徹落實市委、區委重大決策部署不夠深入,“接訴即辦”等重點工作成效不理想;“三重一大”制度落實不到位,集體決策不充分;對社區黨委(黨總支)領導、居委會指導不到位,督促社區“兩委”履職不充分;基層黨組織建設規范化水平不高,黨組織建設不扎實,黨務工作水平有待提升;組織工作嚴謹性不強,隊伍建設存在短板,選人用人工作存在薄弱環節;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質量不高,監督執紀不夠嚴格。
區委政法委
推進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創新不夠
在推動建設更高水平“平安東城”工作中,主動性、開拓性不足,存在被動跟隨、推著走的現象。對新時代首都核心區維護穩定、“平安東城”建設所面臨的新情況、新特點深入思考研究不夠,局限于固有的工作經驗和模式。對進一步統籌協調發揮各部門、各重點行業的監管職責,防止專業監管和風險預警出現空檔等問題,主動探索、研究、創新不夠,破解難題的措施不多。
區委研究室
貫徹落實“兩個責任”存在薄弱環節
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不到位;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“兩個責任”存在薄弱環節;“抓黨建是最大的政績”理念樹立不牢,對黨建引領、黨的政治思想工作和群眾工作優勢的發揮,缺乏深入系統的思考;民主生活會制度落實不嚴謹,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發揮不充分;干部檔案管理、選人用人基礎工作有待規范。
區政府研究室
履行主體責任存在薄弱環節
首善意識有待進一步增強。踐行黨的群眾路線不到位,調查研究的前瞻性、全面性不足,對全區重點難點工作的系統研究不夠,以文輔政、以智輔政的參謀助手作用不充分。黨組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存在薄弱環節,壓力層層傳導不夠,監督執紀“四種形態”運用不充分。干部隊伍建設缺乏正向激勵機制,干部管理存在寬松軟的現象。查找的問題還存在整改不徹底、不到位的現象。